在中国,没有什么图片是可供随意取用的。版权意识的提升固然迫在眉睫,但令人生畏的是,被烙上「视觉中国」版权标识这件事,似乎没有尽头。
自媒体业内流传这样一句话:如果还没有收到「视觉中国」的律师函,说明你仍需努力。从某种意义上,在这片图片版权的领域里,「视觉中国」早已修筑起自己的城池。
这些笔耕不辍的人,用精挑细选的图片点缀洞见现实浮光掠影的文字,还不忘小心翼翼注明出处,战战兢兢,不知道「10万+的阅读量」和「视觉中国的律师函」哪一个先到。
一张黑洞照片引发的蝴蝶效应
巴西丛林里的一只蝴蝶轻轻扇动薄翼,引发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飓风。
2019年4月10日,八台横跨地球的望远镜捕捉到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,渺小的人类终于印证了自己的猜想,伟大的宇宙突然失去了神秘的距离感。
习惯了逐热点而生的自媒体闻风而来,失望地发现又被领先了一步: 这张图片出现在了「视觉中国」的网站,被标注为视觉中国版权所有。
这张举世瞩目的照片在欧洲南方天文台(ESO)的网站上被标注照片归属为EHT,只要表明来源,即可使用,无关商业与否。而当它进入「视觉中国」的图库,则显示为“不得商用”。
欧洲南方天文台在回复中国媒体时候表示:未曾将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个人和组织,「视觉中国」也从未就黑洞照片联系过他们。
面对质疑,视觉中国发表声明:“黑洞照片归EHT所属,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权”,并再次强调“授权并非独家,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,未经许可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。”
很快就有人发现,国旗、国徽也被打上了「视觉中国」的logo。共青团中央发微博质问:国旗、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?
各大品牌也不甘落后,在微博上演了一场集体喊冤:我自己的logo,怎么也姓了「视觉中国」?
短短十几个小时,一张黑洞照片引起互联网的两次刷屏。前一次是为科学界的又一座里程碑欢呼,后一次则成了「视觉中国」的潘多拉魔盒。 「视觉中国」到底苦了谁?
自媒体「苦视觉中国久矣」。 “流氓、强盗、碰瓷专业户”,这些名号被暗暗扣在「视觉中国」头上,成为自媒体人宣泄不满的出口。
总结网络怨声,「视觉中国」的几大罪状大致如下:
写文章,追热点,从网上随意下图片使用,版权意识淡的自媒体从业者比比皆是。 企业则比较怕惹事,每年花在图片版权上的钱不在少数,自我调侃「交保护费」。
曾有人总结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:从原创作者处获得版权,再通过销售图片获利。也有人犀利指出,这种「版权卫士」的出发点根本不是创作者,他们买下版权,转头就去敲诈其他使用者。
一个图片版权大户成了自媒体人眼中罄竹难书的“恶人”,长久以来被视觉中国支配的恐惧,终于在这个四月爆发。
要版权保护,不要版权套路
图片内容行业在短短几年间完成了飞速发展,无论自媒体生产方还是版权保护方,都难免畸形。对图片版权意识太寡,屡屡采坑的自媒体人既是可怜,也是可恨。
柴继军希望自媒体人能够理解他们的困境,「就像你写的文章被人侵权盗版,你也会非常心疼,我们也要维护摄影师们的权益。」
摄影师大概是少数发出力挺声音的群体。没有一个摄影师能够接受自己辛苦拍摄的图片被随意使用。在长期被侵权、有苦说不出的摄影师们看来,尽管「流氓」,但仍希望盗图者付出代价。
人民日报撰文指出,「吐槽归吐槽,但是不能搞情绪化,不能毁掉中国近几年来好不容易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。」
一方面,摄影师们担心图片版权陷入「“盗用-维权-再盗用」的恶循环,更加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亟待创立。另一方面,图片使用者厌恶版权套路的同时,也更应该提高版权意识。
早在视觉中国事件前,音乐、字体、软件等领域都早已掀起过版权维护的狂风巨浪。追求利益最大化符合商业逻辑,都是靠版权盈利,区别只在于,谁的姿态更好看。
错的从来不是维权,而是维权的姿态。既然是为了行业良心而出发,就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身上肩负着内容创作者的期待。 |